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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血液净化设备 | 台 | 3 | 国产设备1个月内交货,进口设备3个月内交货 | 云南省大理市 | |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5万元(肆拾伍万元整);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3.本项目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二维码无法识别或未能提供的,需出具相关说明,并对报告真实性进行承诺;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且可以提供审计报告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1供应商近一年内(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5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5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四)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注册截图,且最终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特定资格条件:1.①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a.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逐级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b.投标人授权若为多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若拟投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不作此项要求);c.产品信息要求: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内容应完整、准确,涵盖产品的基本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5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3)若为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截图
(三)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报价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2.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到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申领地点:云南省大理市,详细地址来电咨询)。
(四)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址电话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10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点电话告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某单位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冯助理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