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邯郸市-冀南新区 | 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本招标项目 邯郸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本项目设计总投资 1258.08万元; 建设规模:邯郸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占地750亩,完善大宗商品分拨配送及物流作业基础设施;物流园区****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03.23万元。 2.3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30个日历天。 2.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其他要求:3.1.3.1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2 ①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设计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冀南新区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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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