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贸易合同执行效率和质量,更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点击登录查看拟将社会贸易合同执行过程中所需物流供应商在鞍钢招标平台进行公开寻源。本次采购项目具体标的为社会贸易合同执行所涉及的货代业务,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的租船订舱;代理港口及口岸进出口报关;钢材仓储;仓储服务外包等物流服务项目类型。
一、采购方案依据
此采购方案依据《鞍钢国贸(国际物流部)供应商准入条件》制定(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
采购分两步:第一步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公开寻源。由国际物流部组织相关部门以《鞍钢国贸(国际物流部)供应商准入条件》(附件1)为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在定标后形成服务于社会贸易合同执行的供应商群体;第二步根据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邀请询比。原则上报价最低者中标签约。
三、招标询比竞价谈判要求
1.资质审查要求
此项目供应商资质采取公开寻源方式。
2.报价要求
具体物流服务项目采购采取邀请询比的方式报物流费用单价,报价要求为含税包干价。
3.商务要求
(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人承揽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我司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此项要求适用于钢材仓储和服务外包服务采购)
(8)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 mem. 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此项要求适用于服务外包服务采购)
(9)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车辆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车辆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车辆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此项要求适用于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0)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装货地,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此项要求仅适用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公路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此项要求适用于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2)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船舶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船舶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船舶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13)中标方提供的船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装货港,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14)中标人提供的船舶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海事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4.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方注册地为境内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简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人员配备、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一并提供)
5.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四、价格控制方式及使用原则
最高投标限价、预测价或标底价说明或使用原则,将在具体物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比报价时,予以书面明确。
五、评审标准和方法
1.本次社会贸易货代和仓储服务外包供应商准入采用资料评审方式,钢材仓储供应商准入采用资料评审加现场审核的评审方式。凡符合鞍钢国贸社会贸易供应商准入条件的供应商,按资质、业绩、能力择优选择,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参与后期相关物流服务采购项目的邀请询比报价。
2.与我司社会贸易供应商之间存在特定关联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竞价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将被禁止准入;
3.供应商有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或有涉及国际制裁情况的将被禁止准入。
4.投标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查实,将列入我公司供应商负面名单。
5.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如下联系人邮箱:****@angangintl.com 联系人:陈庆忠,联系电话:****
6.在具体物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比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果实际有两家报价时,转谈判采购;如果仅有一家报价时,则进行流标。其他未确定规则的,按照鞍钢集团招标询比竞价谈判通用规则执行。
六、中标/成交原则
本次供应商公开寻源的资格审查办法为合格制。
七、其它
如总公司中标,可接受由其分公司进行签约和执行。
一、采购方案依据
此采购方案依据《鞍钢国贸(国际物流部)供应商准入条件》制定(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
采购分两步:第一步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公开寻源。由国际物流部组织相关部门以《鞍钢国贸(国际物流部)供应商准入条件》(附件1)为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在定标后形成服务于社会贸易合同执行的供应商群体;第二步根据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邀请询比。原则上报价最低者中标签约。
三、招标询比竞价谈判要求
1.资质审查要求
此项目供应商资质采取公开寻源方式。
2.报价要求
具体物流服务项目采购采取邀请询比的方式报物流费用单价,报价要求为含税包干价。
3.商务要求
(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人承揽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我司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此项要求适用于钢材仓储和服务外包服务采购)
(8)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 mem. 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此项要求适用于服务外包服务采购)
(9)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车辆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车辆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车辆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此项要求适用于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0)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装货地,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此项要求仅适用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公路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此项要求适用于公路及道路运输服务采购)
(12)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船舶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船舶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船舶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13)中标方提供的船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装货港,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14)中标人提供的船舶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海事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此项要求适用于远洋运输服务采购)
4.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方注册地为境内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简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人员配备、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一并提供)
5.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四、价格控制方式及使用原则
最高投标限价、预测价或标底价说明或使用原则,将在具体物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比报价时,予以书面明确。
五、评审标准和方法
1.本次社会贸易货代和仓储服务外包供应商准入采用资料评审方式,钢材仓储供应商准入采用资料评审加现场审核的评审方式。凡符合鞍钢国贸社会贸易供应商准入条件的供应商,按资质、业绩、能力择优选择,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参与后期相关物流服务采购项目的邀请询比报价。
2.与我司社会贸易供应商之间存在特定关联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竞价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将被禁止准入;
3.供应商有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或有涉及国际制裁情况的将被禁止准入。
4.投标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查实,将列入我公司供应商负面名单。
5.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如下联系人邮箱:****@angangintl.com 联系人:陈庆忠,联系电话:****
6.在具体物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比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果实际有两家报价时,转谈判采购;如果仅有一家报价时,则进行流标。其他未确定规则的,按照鞍钢集团招标询比竞价谈判通用规则执行。
六、中标/成交原则
本次供应商公开寻源的资格审查办法为合格制。
七、其它
如总公司中标,可接受由其分公司进行签约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