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红河州****
附件标注“保留”的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附件标注“终止”的配送企业终止其在红河州辖区范围内的基层药品配送资格。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增加了基层药品配送权的国家集中采购云南省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
二、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交易系统内《关于2025年5月提单时间及配送关系设定时间的通知》,于****至9日做好配送关系设置;请相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联系地址:昆明市****
联系电话:****
附件:红河州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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