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5万元(人民币)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合同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及相关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年限 | 备注 |
1 | 机关食堂食材1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 所属行业:批发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由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的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须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所需食材。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qq.com)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将法人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形成电子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中,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提供资料中同时应包含供应商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会议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五、开启
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会议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内、外官网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兰州市****
项目联系人:于彪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彪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