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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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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90120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法定代表人 聂易彬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739P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管理渝黔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即渝黔高速公路与绕城高速公路交接点(K43+027.25)至重庆崇溪河,总里程约为90公里)及该路段所属的公路附属设施和服务设施,对该路段进行收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1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 -
2 点击登录查看 40%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11.69万元 21196.86万元 18084.3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8237.29万元 63402.56万元 214834.73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28737.33万元 14690.13万元 12505.2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272558.13万元 45142.67万元 227415.4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载: (1)渝黔高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共借入贷款人民币45,000.00万元,期限自****起至****,用于收购渝黔高速公路。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金额19,781.00万元。渝黔高速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签订《收费权质押合同》,以渝黔高速公路收费权作质押,质押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质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渝黔高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借入贷款人民币67,100.00万元,期限自****起至****止,用于置换渝黔高速公路与绕城高速公路交接点(K43+027.25)至重庆崇溪河存量项目融资。渝黔高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权利为渝黔高速经营的渝黔高速公路项目(即渝黔高速公路与绕城高速公路交接点(K43+027.25)至重庆崇溪河,总里程约为90公里)相应通行收费权,质押份额不低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占有的项目融资份额。质押期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金额13,126.68万元。 (3)标的公司持有的渝黔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特许经营权期限:截止日期为****止。收费公路特许权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无条件把通行条件良好的渝黔合作路段及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无偿转交市****
2、转让方于****发函至原股东,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现原股东暂未回函;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3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4年9月财务报表;(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渝黔高速公司40%股权的函》。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9012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5,000.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
法定代表人 滕英明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558M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280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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