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道路提质增效工程(1标段)-
西沙路中段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农村道路提质增效工程(1标段)-西沙路中段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青岛市****
二、项目名称
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控制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暂估) | 控制单价 (不含税) | 控制合价 (不含税) | 备注 |
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 T | 175 | 475.00 | 83125.00 | |
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6C | T | 180 | 362.00 | 65160.00 | |
不含税总控制价 | 元 | 148285.00 | |||||
税率 | % | 3%/13% | |||||
含税总控制价 | 元 | 167562.05 |
相关要求:材料及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标准,材料质量合格,满足2024年农村道路提质增效工程(1标段)-西沙路中段设计及施工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进入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方白名单库,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企业或个人,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项目及所要求的运输送货、售后支持等服务。
2.注册地不在青岛当地的公司须有固定的常设机构。
3.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通过青岛市政集团招标采购大厅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暨评标开始时间:**** 10:00时。
2.评标平台:青岛市政集团招标采购大厅(https:****)。
3.本项目进行线上开标,以经评审的同品牌、同规格型号等对应材料物资的最低价格为限价,进行商务洽谈确定中标单位。
4.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要尽快进行合同条款谈判,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6.中标单位如不按规定或者不在招标人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投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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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岛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投诉电话及邮箱: ****、****@qdcj.cn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