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职教专项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2025年职教专项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94995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
包装和运输方式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安装调试合同约定
交付标准和方法满足采购需求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合同约定
培训合同约定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其他信息化设备 | 2025年职教专项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一标段 | 项 | 1 | 949950.00 | 否 |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新能源汽车整车实训平台、整车故障设置与检测链接平台、新能源汽车常用工具套装、高压上电及安全防护实训台、高压控制系统实训平台、动力电池管理系统智能诊断系统V1.0、电池模组充放电均衡仪、电池调装与检测工作平台、电池内阻测试仪、DC-DC智能交互实训平台、DC-DC原理转化智能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V1.0、绝缘胶垫、心肺复苏模拟除颤仪、液晶彩显高级电脑心肺复苏模拟实训系统、应急急救箱
培训合同约定
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甲方责任合同约定
乙方责任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
包装和运输方式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合同约定
安装调试供应商负责调试至设备及各系统正常运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满足采购需求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拟投入团队情况 | 8.00 | (1)技术团队成员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机械(或汽车)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以及汽车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要求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否则不得分。 (2)设备安装与培训团队成员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安装与培训团队成员中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汽车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1)须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上述相关证书官方查询网址、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连续为其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人员资质不得重复计分,执行一人一岗制。) |
3 |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20.00 | 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及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 重要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一般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官网截图、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相应位置显著标记,证明文件需要明确标注对应页码,证明材料需要清晰可辨,未提供不得分。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22.00 |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2分) 一档(3分):有基本的进度安排措施,能够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二档(9分):满足一档要求,方案内容包含管理措施、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各部分内容有具体的描述,方案内容明确。 三档(16分):满足二档要求,并提供有验收计划安排,培训计划,各部分内容有具体的描述,方案内容明确。 四档(22分):满足三档要求,并提供有验收计划安排,培训计划,各部分内容有具体的描述,方案优于项目预期。 备注:未按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5 | 质量保障措施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检查人员,成品保管质量维护等。 ①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逻辑缜密,保障措施完整详实且措施手段有效,质量保障专人负责,成品保管质量维护科学细致有保障性的,得10分; 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逻辑顺畅,保障措施完整且措施实施手段表述有条理,质量保障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成品保管质量维护措施内容的,得8分; ③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混乱、保障措施片面且措施实施手段简单、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成品保管质量维护措施内容表述含糊的,得5分; ④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少,漏项较多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响应情况 | 10.00 | 售后服务响应情况1:评价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期、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技术培训、维护保养计划等。 售后服务响应情况:①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③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④方案全部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