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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嵩口镇和元村道路水毁修复 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预算95166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嵩口镇和元村道路水毁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5166元,K值为6%,即发包价为8945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下午17:0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处,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上午10: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康养胜地宜居嵩口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22〕159号文《三明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村民委员会,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康养胜地宜居嵩口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和元村,邮编: 365307
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清流县****
电话:****,联系人: 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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