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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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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二个包件:
包件一:上海市****
包件二:上海市****
投标人须对上述二个包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分包件签定合同。
2.1包件一(上海市****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工作是指基本完成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试运营条件后,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 等的要求编制完成的相关资产清册向运营、维护等使用权属单位进行移交接管理和使用的系列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资产清册(价值量)编制工作的咨询服务。资产清册(价值量)应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以经审计审定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扣除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项目建设投资形成资产总价值量。以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完成:
(一)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即建竣决03表);
(二)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即建竣决04表);
(三)项目资产清册(价值化)(即建竣决05表)
(四)待摊投资分摊计算底稿(即基础表);
(五)预估预留项目清单明细;
(六)基础资料汇编等。
具体工作内容:
a)以21号线一期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b) 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 03 表)中的待摊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形成以单体设施设备(资产)为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c)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 04 表),对其中各项单体的设施设备依据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颁布的轨道交通资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及编码,核对和编制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
d) 在线路通车时,需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初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2.2包件二(上海市****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工作是指基本完成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试运营条件后,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编制完成的相关资产清册向运营、维护等使用权属单位进行移交接管理和使用的系列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资产清册(价值量)编制工作的咨询服务。资产清册(价值量)应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以经审计审定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扣除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项目建设投资形成资产总价值量。以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完成:
(一)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即建竣决03表);
(二)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即建竣决04表);
(三)项目资产清册(价值化)(即建竣决05表)
(四)待摊投资分摊计算底稿(即基础表);
(五)预估预留项目清单明细;
(六)基础资料汇编等。
具体工作内容:
a) 以21号线一期东延伸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b) 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中的待摊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形成以单体设施设备(资产)为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c)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对其中各项单体的设施设备依据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颁布的轨道交通资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及编码,核对和编制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
d) 在线路通车时,需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初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近五年(自****-迄今)城市轨道交通类似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人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如有);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
6.3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5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03303,邮箱:****@qq.com。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宁峰、郭竹鹏、杨紫航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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