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意见征询编号: ****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2、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 **** 17:00:00(北京时间)
2. 意见递交方式: 截止****17:00:00(北京时间)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淳安县****点击登录查看政府采购部,同时扫描后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q.com)。
3. 意见接收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4.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5. 联系电话: ****
6. 联系邮箱: ****@qq.com
四、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必须出具本人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
五、 注意事项:
征询意见稿见附件
附件信息:
(征求意见稿)千岛湖大墅镇陆基循环水养殖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docx (22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