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院区绿植补种及景观优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0153.86
最高限价(如有):440153.86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为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在草坪规划区播种白三叶草,养护期2025年5-11月份、设置地表管网栽植爬山虎、对已种植绿化进行2026年4-11月的养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银川市****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银、李瑾、朱佳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院区绿植补种及景观优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0153.86
最高限价(如有):440153.86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为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在草坪规划区播种白三叶草,养护期2025年5-11月份、设置地表管网栽植爬山虎、对已种植绿化进行2026年4-11月的养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银川市****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银、李瑾、朱佳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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