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澄清答疑】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JNFJ****-02SGGH | 标段名称 |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02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工程工期84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竣工时间为****。土方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基坑支护形式为二级放坡,地库抗拔锚杆施工及基坑支护均需在土方开挖完成后进行。请问:工期如何计算 回复: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本项目设定的工期84日历天是指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工期。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均为暂定,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和阶段性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2.经现场踏勘,施工场地内存在架设的电线杆及配套电缆,是否在开工前由招标单位负责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回复:是。 3.经由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围墙外西侧及北侧有空地,能否作为办公区、生活区搭设场地 回复:不能。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 未改变。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