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异议回复
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异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针对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异议事项1: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蒸汽部分热力专业设计总说明中提到:管道类别为工业管道,品种为工艺管道(GC2级),但招标文件中未对该资质作出要求,导致招标文件资质缺失,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答复:本项目中以公用供热管道为主,但存在部分工艺管道(GC2级),后续将对本项目资质要求进行澄清,具体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答疑澄清文件及澄清公告。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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