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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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预算150000.00元,采购1台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非外资(包含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成立三年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通过信用中国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s:****)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6.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7.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需提供公安部或工信部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技术指标和功能性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生产商还需提供生产证明,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生产证明和授权。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河北省 沧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需提供公安部或工信部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技术指标和功能性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生产商还需提供生产证明,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生产证明和授权。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4: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5:00 (三)投标地点: 河北省 沧州市 (四)提交方式: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5:00 (二)开标地点: 河北省 沧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2领取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邮箱:****@qq.com。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3.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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