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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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实验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成都国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远盛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国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远盛辰光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400,000.00元 ,更正为:3,131,8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5.87,更正为:91.9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成都国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默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锦城鑫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的核心产品标的名称:全自动脂肪分析仪为同一品牌阿尔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前述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为成都国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故成都国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江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江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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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