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
项目内容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含税) | 评审方法 | 备注 | |
1 | 宁夏驰创铁路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度灯塔及其电线路维保项目 | 各经营基地 | 项 | 1 | 13.58万元 | 采用公开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税率为9%,含税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完成供应商注册;
3.5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兰州****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能自觉遵守中国铁路兰州****
3.8其他: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9.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9.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9.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9.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10其余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18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
银行账户:****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甘肃省兰州市****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定于****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薛工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督电话:****;071-26168
9.1 点击登录查看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 邮箱:ljgs****@163.com
9.2 点击登录查看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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