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色玉苑EPC总承包的澄清修改[1]发布时间:**** 18:45
一、项目名称:金色玉苑EPC总承包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格条件“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涉及更正内容的部分均以更正后内容或说明为准,其他部分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该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
联 系 人:张高杰、张国辉、李丹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