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网管系统软件、PDT固定型信号覆盖设备等成品软件与设备,减灾工作管理系统研发。
交货地点:山东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要求: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至少36个月免费质保。
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与系统上线。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1.3本项目单价及总价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3,124,550.21元(不含税),3,457,658.25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全媒体运营管理系统 | 项 | 1 |
标包1 | ICT集成开发服务 | 项 | 1 |
标包1 | 其他应用软件 | 许可 | 1 |
标包1 | 网管软件 | 许可 | 1 |
标包1 | 5G基站(非标产品) | 站 | 69 |
标包1 | 中低端交换机(非标产品) | 台 | 1 |
标包1 | 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 项 | 1 |
2.1 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3 须至少提供1份****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设备销售或系统集成类项目或软件开发类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PDT固定型信号覆盖设备、PDT便携式信号收发器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7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