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比选项目名称:都江堰市****
3.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4.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比选文件发售:请于****至****9:30-12:00,13: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附件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163.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若因单位名称不对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报名咨询电话:****。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000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9.80(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最高限价:9.80(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