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拟公开采购救护车1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二、采购需求概要
监护型救护车:1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章齐全);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5. 近三年三家或以上医院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6. 技术方案与服务承诺(含车辆配置清单);
7. 以上材料需一式五份(一正五副);
五、时间安排
公告期限:****至5月16日
材料递交截止:****17:30前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邮寄至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楼11楼总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q.com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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