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所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维护师幼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食堂服务需要,经膳食委员会、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用邀标的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对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对食材供应进行招商。各应标人仅可就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进行投标。
01招标项目
1.大宗商品类(米面粮油)
2.肉类(猪、牛、禽肉)
3.蔬菜水果类
4.蛋类
03招商范围
饶河县胜利农场场内的商家,招商项目可以单独投标。
1.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2.有固定的实体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安全措施到位。
3.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4.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
5.以人为本、公益服务、社会责任明确的理念,愿意为师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6.具有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要有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7.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8.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9.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10.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11.必须严格执行签订的大宗食材采购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园所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一个月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05供应食材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35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面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35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53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肉类必须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资质,符合最新版本 CB2707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质检验检疫证明。
5.蔬菜水果要取得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确保每批蔬果新鲜,不提供枯菜、烂果。
6.提供包装调味料需在保质期范围内,不提供过期或破损包装的调味料;散装调味料需提供批次检测报告。
7.提供的奶类需在保质期范围内,包装无破损,提供每批次检测报告。
8.提供冻货类食品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同时提供批次检测报告。
06供货商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1份;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1或近期的征信记录1份;
6.经营场所照片1份;
7.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
8.食材报价单一份。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若投递资料存在不完整,将视作无效资料处理。
07中标选择
1.学校将对报名(标)单位进行审核,采用竞性磋商和现场勘查的方式,选择综合条件最优、分类报价最低者为单个项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单个项目的中标单位。
08供货商提供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至5月12日到学校警务室投送材料。
2.联系人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18845443805
3.关于确定报名企业入围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