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城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心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至 ****在点击登录查看(应城市****报名,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应城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心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685376(万元)(其中暂列金10000元)
5、最高限价:20.685376(万元)(其中暂列金10000元)
6、采购需求:
应城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心维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应城市****
3、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应城市****
五、开启
1、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应城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