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消防整治工程第一次答疑澄清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消防整治工程(项目编号:****)项目作如下变更通知:
本项目询比公告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询比公告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变更为: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此通知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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