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线北延临时通道-NA8、NA11-NB9)市****智慧杆柱控制器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安大线北延临时通道-NA8、NA11-NB9)市****
本项目合同额为4.078亿元,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询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FA****
报价内容:点击登录查看****(安大线北延临时通道-NA8、NA11-NB9)市****智慧杆柱控制器物资询价
使用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标准 | 备注 |
智慧杆柱控制器 | OPL-ZK | 个 | 照明灯杆 | 272 | 2025.5 | 符合国家、行业及业主标准 |
注: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提交采购计划数量为准。智慧柱杆控制器所选品牌必须为上海三思、欧普照明、五零盛同或高于所列品牌同档次产品。所选品牌必须能够接入雄安新区物联网平台及雄安新区智慧杆柱运维平台进行集中远程控制。设备安装完毕后,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此费用不单独计费。
3.质量标准
智能杆柱控制器需达到对道路照明单灯全面监测、智能控制、精准管理,实现按需照明、节能减排,保障道路照明的亮灯率和管理要求。系统应能实现单灯控制、状态监测、参数设置、数据处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根据新区****
智慧杆柱控制器的信息采集、信息输入、信息输出、集中控制、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并具有感知网络接入、异常网络互通及通讯与数据格式标准化的能力,可以为各类型传感器提供统一接口满足接入需求;智能杆柱的智能电源管理应具有电源供电、分路计量、数据采集、远程控制、用电保护等功能,应满足接入新区****
4.验收方式
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指定人员计数清点计数验收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5.供应单价
供应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机制。
6.履约担保(二选一)
(一)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在甲方将该设备工程实体验收交付后,返回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④乙方在甲方工程实体未交付之前,其质量均在乙方的保修范围时间内。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函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 5 %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一年。
2.因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被甲方兑付银行保函的,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另行提交相同金额银行保函。
7.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双方办理结算,待甲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调试无任何质量问题,90天内支付 60%,待甲方收到计量款后,支付剩余的40%。具体支付情况视甲方计量情况决定,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支付方式:转账。
8.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11:00至****11:00(3天)。
(3)报价日期为:****11:00至****11:00(3天)。
(4)定标日期拟定为:****11:00至****11:00(2天)。
9.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11:00至****11:00之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安大线北延临时通道-NA8、NA11-NB9)市****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大王镇起步区****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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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控制器 | 材料:智慧杆柱控制器;规格:OPL-ZK | 272 |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