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约11110.92亩土地经营权出租(承包期5年,承包底价632,360,70.00元/5年)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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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5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信息并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承包经营权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承包经营权项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点击登录查看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赤峰市**** |
特别 | 1. 标的位于赤峰市**** 2. 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包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保证金。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际情况已确认。 3、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村委会并按照本公告及点击登录查看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村委会在挂牌截止日前将欲行使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清单转交点击登录查看。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承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承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竞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 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要在承包到期前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和垃圾,将土地交付出租方,所有投入的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价款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收到全部承包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 6.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终结该项目。 7. 如上内容均来自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点击登录查看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保证金支付。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2.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承包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交易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承包合同。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发送交易服务费交款账号,承租方须在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 禁止承租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4. 承包期间涉及的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5. 本次标的承包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6. 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护、抚育等,并可以依法依规对流转土地进行二次流转、承租方及二次流转后均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定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包的土地,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已付价款,并就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符合环境保护、当地土地经营规划,土地利用等政策法规;造成承包土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 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包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包土地,承包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0.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1. 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包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包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包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包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纸质报名资料与出租方签订的承包合同递交中心并按照公告约定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年承租金额的5%收取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马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