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赤峰)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 2025-JJDHBF-W1018)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采购项目(赤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副食品采购项目(赤峰)采购预算600万。最高限价: 投标供应商结合驻地周边大型商超挂牌价(不含活动价)为基准价,进行单品(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优惠率报价。供应商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单品优惠率x采购比重。统一报出适应于本项目所有货物类别的投标下浮率,其中蔬果类为15%至35%、肉类为10%至25%、水产类为10%至25%、禽蛋类10%至25%、干调类为10%至25%、饮品类为10%至20%。供应商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单品优惠率x采购比重(即: 综合优惠率=蔬果类优惠率x0.30+肉类优惠率x0.30+水产类优惠率x0.15+禽蛋类优惠率x0.10+干调类优惠率x0.10+饮品类优惠率x0.05)。采购需求供应商为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配送单位,预算金额600万元。交货时间: 接到采购人通知,于次日8时30分前配送至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境内。合同履行期限****至****。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品采购项目(赤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副食品采购项目(赤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内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服务过程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无合同责任纠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内部采购网采购暂停名单和采购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者外资控股企业,承诺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内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供货商需在赤峰市辖区内具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配菜车间等设施,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低于3辆。 (十)参与投标副食品配送单位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出具相关的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采购设备发票,以及近一个月内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十一)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指定网站(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二)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内部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网上发送。2.线下领取。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北京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
七、其他
一、申领地点: 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投标供应商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0.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供货商需在赤峰市辖区内具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配菜车间等设施,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低于3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各一份,相关场地、车辆出具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
13.参与投标副食品配送单位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出具相关的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采购设备发票(加盖公章),以及近一个月内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三、申领方式: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北京市****
联系人: 汤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