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食堂合作服务项目对外承包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朝九晚五”作息制度,保障窗口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特进行机关食堂合作服务项目询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体现节约财政资金、采取低价优质的原则,对该事项采取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机关食堂合作服务项目。
二、询价内容:机关食堂合作服务项目的用餐服务等(见附件1)。
三、询价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供应能力的企业或经营企业。
四、询价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方式
报名后领取报价邀请函,填写报价单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司)公章,报到平顶山市点击登录查看。
3、报名时间
****——5月20日(周末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4、报名地点
新华区****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 8日
附件1
机关食堂合作服务项目清单
我方以委托经营管理承包的方式进行合作,涉及相关费用如下:
项目 | 要求 | 费用 | 备注 |
用餐服务 | 1、提供本单位每日午餐的用餐服务,每月拟按工作日22天计算(支付以每月实际服务工作日结算)(含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油盐酱醋等调味料)。 2、工作日和节假日,制定值班制度,方便部分职工在工作和节假日加班用餐。如需公务接待,随时做好保障。 | ||
总费用 | |||
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