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部分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资料参与比选,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基因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通过比选,确定一家单位作为我院基因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主要供应商,检测机构项目清单如下:
基因检测项目清单
1.实体肿瘤分子检测,包括多癌种基因检测;免疫治疗、化学治疗相关基因检测;遗传相关基因检测等;
2.血液肿瘤基因突变检测、融合基因筛查、血液病相关CD系列检测等;
3.遗传性疾病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等;
4.微生物宏基因组检测;
5.药物浓度检测。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效能
1.标本接收:每周一至周五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耗材免费配送(如标本采集管、培养瓶等),具体相关服务要求必须服从检验科的需求。
2.准确率:(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于合同中约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责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需提供证明材料。
(1)检验结果差错比:低于万分之一。
(2)检验结果与临床资料相符程度:高于95%。
(3)检验结果与诊断报告相符程度(不可前后矛盾):高于99%。
(4)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月/季度):季度不能高于1‰。
(5)运送要求:投标商要有自己的冷链专车,保证标本检测前的质量(提供冷链物流园国家标准试点企业挂牌证书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履行合作时,对检验结果负全部法律责任(附承诺书)。
3.所有项目价格以《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为准,不允许变相加价。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收采购人的监督。
2.投标供应商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项工作流程安排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接收采购人监督。
3.投标供应商须接收采购人的各项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
4.本项目服务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服务供应商承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制度。
(三)其他要求
1.提供合作项目的质量保证文件(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有标本分析前质量控制程序—标本运送流转质量保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比对及性能验证评价),保证外送检验项目的准确性,且年度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发生。
2.实验室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病理和检验医生,且该医生执业注册地为所执业的实验室。
3.免费提供网络报告查询系统。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6.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六、比选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一)比选文件发布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
(二)比选时间:****
(三)比选报名:本项目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发送至邮箱(****@qq.com)。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采购项目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下午6: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恕不接受。
七、联系人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迎宾大道319号门诊4楼2号会议室)
联系人:王超杰 联系电话:****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四)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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