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工作室育人作用,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现决定开展我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周期建设验收考核及第二批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考核
(一)考核对象
首批立项的10个辅导员工作室(附件1)。
(二)考核方式
验收考核采用书面考核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1.自评总结。围绕辅导员工作室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成果以及取得育人成效等方面,结合实际提交验收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汇报答辩。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处)将组织各工作室进行汇报答辩,由工作室主持人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四)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通过则获批下一期建设资格。考核“优秀”的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工作室;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各辅导员工作室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报送的材料、成果要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确保真实性、精准性,杜绝用院部学生工作替代工作室工作。
2.各工作室验收考核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于5月19日前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处)综合办公室(新勇东308),电子版打包同步发邮箱****@snnu.edu.cn。汇报答辩具体安排待通知。
二、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含院部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
(二)申报方向
1.已有研究方向。已确定研究方向的首批10个辅导员工作室,经本次周期建设验收考核后,原主持人不再继续承担工作室建设的,该方向(工作室)可进行申报建设(工作室不更名)。
2.新设研究方向。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实际,拟新增“AI赋能思政工作、安全教育、心理健康”3个确定方向和3个自选方向(自选方向应与附件1中已有方向有明显区别,避免同质化)。
(三)申报条件
1.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8名。原则上辅导员只能加入1个同级别工作室。
2.主持人应具备2年及以上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主持校级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课题1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研究论文1篇。
3.已获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陕西高校辅导员示范工作室主持人不再参与申报。
(四)工作任务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任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开展工作研究。围绕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点问题开展富有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工作研究。在建设周期内积极申报相关研究课题,撰写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2.深化实践探索。围绕建设方向,开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实践探索,产出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工作成果。
3.培育骨干梯队。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成长发展需要,制定工作室成员学习成长计划,建立考核制度,落实准入与退出机制,与省级示范工作室、全国名师工作室联建学习。
4.搭建交流平台。通过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辅导员沙龙、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推动工作实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和实践成果,开展专题技能培训。
(五)管理考核
考核采用阶段性评估和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阶段性评估。采用现场考察、汇报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阶段建设,并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进行重点培育;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
2.建设周期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工作室创建成效。考核通过则获批下一期建设资格。考核“优秀”的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工作室;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
(六)申报程序
1.申报立项。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培养单位审核后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3),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处)综合办公室邮箱(****@sn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8室。
2.组织评审。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处)将申报组织评审,研究确定拟入选辅导员工作室名单。
3.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条件保障
1.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经费支持,每年不少于0.5万元,工作室所属单位为工作室按照学校1:1的比例提供经费支持。
2.学校将工作室建设及辅导员参与情况纳入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周期建设验收考核登记表.docx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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