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井设备租赁
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录井设备租赁以竞争性磋商邀请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录井设备租赁
2、项目编号:****
3、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5564769758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
邮 箱:****@163.com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录井设备租赁,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7、本项目预算金额:一套设备含住宿房,仪器房,一年16.5万元,不足一年按照1.65万元/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同时提供8套设备及以上的能力;
2.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营业执照;
2.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响应文件
1、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9:00-17: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济宁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163.com,网上(邮箱)报名材料内容中还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过期不予受理。
3、注:报名提交的材料通过不代表开评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