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巴东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巴发改审批〔2023〕73号 3.项目名称:巴东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38000元 6.最高限价:238000元 7.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完成巴东县****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720日历天,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时止,以及保修期后续监理服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交声明函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施工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下同) 以来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个,并在本单位注册。 (3)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监理员(不少于1人)。投入本项目所有的监理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部(巴东县**** 3.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注明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号(****@qq.com,电话****)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启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巴东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巴东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巴东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