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帽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紫帽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紫帽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2.00 | **** | 年 | 批发业 | 否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月的月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
11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5-13至2025-5-19,每天上午09:00 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供应商可携带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至点击登录查看或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于2025-6-3下午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晋江市****。
六、公告期限
6.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信息发布媒介:工采通平台(https:****)。
七、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紫帽镇兴紫路59号
邮编:3622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晋江市****
邮编: 362200
联系人:小饶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