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中国移动吉林公司松原分公司2025年鸿雁商都厅招商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为****,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出资为采购人自筹,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在松原市鸿雁商都一楼部分终端销售区域招商引入经销商。
1.2有效期:招商合作有效期为两年,协议一年一签。
1.3本次招商共划分2个工作包 ,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包 | 县区 | 营业厅地址 | 外包面积 (㎡) | 租金基准值 (元/平方米﹒天) | 业务管理费基准值(万元/年) | 5G终端销量基准值(年度) | 5G金币合约合约基准值(年度) | 顺差让利合约基准值(年度) | 考核 |
包1 | 前郭 | 鸿雁商都一楼正门位置(九台农商行对面) | 240 | 0.98 | 4.30 | 1200 | 600 | 600 | 按月度统计5G终端销量、5G终端金币合约业务量、5G终端顺差让利合约业务量完成量低于承诺量,按照50元/户标准考核(各业务完成值不重叠)。 |
包2 | 前郭 | 鸿雁商都一楼正门位置 | 76 | 0.98 | 1.36 | 500 | 300 | 300 |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应答人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须包括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终端及配件的销售等;
2.3、应答人须为吉林移动公司签约合作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2.5、应答人应具备终端销售国补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应答人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经验,须提供连续运营满6个月且合作有效期内的同类业务代理协议;
2.7、应答人应拥有吉林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若为自有须提供房产证,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协议等体现门店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2.8、应答人应承诺合作期内接受松原移动各项业务及服务考核,须提供承诺书。
2.9、应答人应承诺中选后合作通知书发出7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业务保证金3万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11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2购买比选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607室,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3.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607室,联系人:张德龙,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及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 0005 405
财务查询:**** 王会计
项目负责人:韩天放、张德龙、林文深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报名负责人:张德龙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7.1比选文件购买须持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将资料发送到****@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外地应答企业无法到现场购买的,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五、联系方式”,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注意事项: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汇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比选项目编号和包件/段号(如有),同时需要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7.2异议和投诉处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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