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拟对2025年度洗车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无法人资格,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公司;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报名所需材料(以下复印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一)企业简介;
(二)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明;
(四)非法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洗车服务项目报价表(每项均需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次限定最高价格,格式参照附件);
(六)企业承诺。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入围供应商按照车辆洗车承包定额标准,与服务对象定期结算费用。 |
2 | 招标合同期限 | 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
3 | 合同服务地点 | 按照招标协议采购中入围供应商承诺的地点提供服务。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洗车服务)。 |
(二)项目概况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定点洗车管理,保证车辆环境整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宣城市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洗车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具体服务合同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和入围供应商按协议价格和服务内容签订。
(三)洗车服务范围和服务地点
1.洗车服务范围: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所有公务用车洗车业务,涵盖除车内音响设施、沙发装潢、改装之外的所有洗车服务项目范围。
2.服务地点:入围供应商的固定服务场所在宣城市区内。
(四)采购数量
满足招标协议采购需求且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4家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20%,且至少淘汰一家候选入围供应商。如有效供应商<2家(不含2家),则进行二次协议采购。
(五)服务有效期
本次采购的入围供应商承担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洗车服务,有效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限定最高价报价方式,即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七)服务基本要求
1.入围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汽车清洗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
2.入围供应商及洗车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技术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等。
3.入围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服务创新、服务内容、服务监督等方面提出服务保证。
4.洗车时间:工作日7:30-18:00,平台车辆周末及节假日有洗车需求的,入围供应商应当尽量保障。
5.入围供应商应当确保车辆清洗标准为外部清洗,内部吸尘;轮胎充气等小型服务应当免收服务费。
6.入围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人的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人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的其他情形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汽车洗车的资格,并且在5年内不得参加点击登录查看定点洗车采购活动:
(1)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实际洗车厂房、停车场、客户接待区及相关设施与响应文件承诺严重不符的;
(3)入围后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标采购文件提供应承担的洗车服务的;
(4)不按中标响应文件要求和承诺计费的;
(5)未经采购人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6)所用配件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7)拒绝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8)在履约过程中,若入围供应商出现转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
(9)违反招标协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履约监督检查内容:
1.定点入围供应商的洗车资质、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是否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2.是否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洗车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3.是否严格按技术标准、汽车洗车工艺规范提供维修服务。
4.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 洗车所用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正品。
5.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等情形。
6.是否如实建立《车辆洗车明细表》等。
7.有无违背服务承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8.是否自觉接受财政、采购、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须确定1名联系人承担项目协调工作;项目联系人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要取得采购人同意并备案;
2.投标人由于对本采购协议采购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四、评审项目与分值标准(结合投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打分情况)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要点及说明 | |
商务标 (10分) | 报价分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为1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
基本情况 (45分) | 企业概况(15分) | 1. 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2024 年成立得1分,每早一年增加1分,最高 5 分。 2. 距市直公车平台便利程度:采用百度地图测算的最近车程为准,车程≤5公里得10分;5-6公里得8分;6-7 公里得6分;7-8公里得4分;8-9 公里得2分;车程>9公里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场地要求(15分) | 1. 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并设有2个以上洗车位,场地低于100㎡或少于2个洗车位均不得分,分值5分。 2. 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少于100㎡不得分,分值5分。 3. 美容项目工作间:设有抛光等美容项目的工作间,1间1分,最高2分。 4. 厂区整洁有序及休息区域:厂区地面无垃圾、无积水,设备摆放整齐,休息区域有基本设施(桌椅、饮水机等)且干净卫生得3分;厂区地面有少量垃圾或设备摆放稍显杂乱,休息区域设施基本齐全但有轻微污渍得2分;厂区垃圾较多、地面脏污严重,设备摆放混乱,休息区域设施损坏或卫生状况极差不得分。 | |
设备要求 (15分) | 1. 供水、排水系统:应有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 2. 高压清洗机:有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3.其他专业设备:具有吸尘器、泡沫机、风暴机、蒸汽机、抛光机、打蜡机、收光机,每项设备各 1 分,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 |
服务管理要求(30分) | 人员服务标准 (10分) | 1.接待人员语言文明、微笑服务,热情专业得 5 分;态度一般得 3 分;态度较差不得分。 2.接待人员能正确引导车辆进入指定洗车区域,引导有序得 5 分,无人引导不得分。 |
服务标准承诺 (10分) | 1.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车辆 5 分钟内安排洗车服务,紧急情况立刻安排服务,5 分钟以内得 5 分;5 分钟 - 10 分钟得 3 分;10 分钟以上得 0 分。 2.节假日服务:节假日接到用户方服务需求时,承诺安排人员进行洗车服务,节假日提供服务得 5 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
附加服务承诺 (10分) | 清洗车辆发现轮胎扎钉子或胎压不足等情况时,承诺提供补胎和免费充气服务,可提供补胎5 分,可免费充气5分。 | |
制度与业绩(15分) | 1.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放置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承诺、收费标准等,服务项目、标准等内容上墙,一个得1分,最高5分; 2.是否为2024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企业,若有该类客户,得10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投标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楼车辆维保室。
2.报名截止时间:****下午5时30分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洗车服务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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