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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对点击登录查看视频渲染编辑处理器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采购标的对应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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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视频渲染编辑处理器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 视频渲染编辑处理器 | 243700 | 1 | 工业 | 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 24.6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文件提供期限及售价:
1. 文件提供期限:2025 年 5 月 12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
2. 文件售价:人民币 0.00 元。
(三)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每日 1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 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 8 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将以上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cntcitc.com.cn,并电话联系 **** 告知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信息:
1. 谈判开始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北京时间 15 时 30 分;
2. 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下手持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缺项将导致废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谈判地点参与谈判。
3. 指定谈判地点:乌鲁木齐市****苏园 5 幢 119 号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五)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金额: 3000 元
(二)保证金的形式: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 3000 元响应保证金,并确保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
(三)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应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响应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形式由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北路支行
账号:3**** 0057 504
注:1. 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响应无效,且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2. 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3. 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TC259H0GK 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燕、徐中凤、杨骐骏、陈海云、师翠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