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药械采购和配送的相关要求,为了使我院药械渠道正规、质量过关、价格公平合理,经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重新对药械配送企业进行遴选,诚邀各药械配送企业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中药配方颗粒)、耗材(包括医用耗材、医用高值耗材、试剂)。
二、遴选时间及地点
1.报名:各药械配送企业于****前将报名资料交点击登录查看药剂科办公室。联系人:肖轶帆;电话:****。
2.遴选时间和地点:****14点3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小会议室进行,配送企业需派专人到场。
三、配送企业条件要求
(一)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公布的配送企业,为配合贯彻相关医保集采政策,按程序遴选确定的供应商,原则上优先选择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系统》平台上的挂网采购药品耗材目录。如果遴选确定供应商不能满足《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系统》平台上的挂网采购药品耗材目录的,中心将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系统》平台上以就近(泸州市)原则及第1顺位原则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配送。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资质条件。
(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配送的药械能满足我院的需要,供货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购销合同,无医疗腐败行为。
(五)三年内无经营不良记录,并提供无处罚记录。
(六)配送时限要求:每次报计划后需及时配送,常规药品、器械配送时限为72小时内,紧急药品24小时内,如缺货或其他因素无法配送需提前与本院联系。
(七)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本土医药企业优先考虑。
(八)中药饮片报价的等级标准必须一致(二级),不得混乱等级报价。
四、遴选配送企业数量
(一)西药配送企业仅限泸州市内配送企业,要求具备“两票制”药品配送能力,拟确定配送企业5-6家(包括集采药品配送企业)。
(二)中药配送企业要求中药质量好、价格低、服务好的配送企业,以次充好者拒绝参与。拟确定配送企业4-5家。
(三)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要求药品质量好、价格低、服务好的配送企业,以次充好者拒绝参与。拟确定配送企业1家。
(四)医药耗材配送企业要求耗材质量达标,能及时准确配送且每月及时开具发票,拟确定配送企业3-4家。
(五)医药高值耗材配送企业要求耗材质量达标,能及时准确配送且每月及时开具发票,拟确定配送企业1-2家。
(六)体外试剂配送企业必须具备冷链配送条件,以报价低者确定配送企业2-3家。
(七)氧气配送企业必须保证氧气质量并能够提供资质报告,以报价低者确定配送企业1家。
(八)中标条件:配送及时,产品质量合格,同等质量价格低者中标。
五、遴选流程
(一)配送企业按时递交配送企业报名需递交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进行初审,然后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审核并评分。
(二)配送企业代表准时参加比选会议并签到,待医院宣读完比选方案后当场递交所供品种目录价格表。
(三)将配送企业所供品种目录价格表,遴选组传阅,配送企业离场,遴选组成员认真评审配送企业资质、配送目录、价格,确认中标配送企业。
(四)全体会议,企业代表回座,遴选组当场确认药械配送企业,并当场公布中标企业名单。
(五)对中标配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期限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医院工作人员通知相关企业签订2025年的药械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两票制”承诺书等相关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被选中公司如后期未达到院方相关要求或者政策调整等不可控因素,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取消与该公司合作。
(二)因业务需要增加新项目、新药品等情况下院方可自主对配送公司进行安排、调整。
(三)配送企业遴选一年进行一次,配送企业管理得分实行末位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