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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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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通市****

信息发布时间:****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通市****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施工
工程类型 设计

南通市****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门区****

2.1.2建设内容:农村生态河道综合整治3条(段), 分别为海界河、十八匡河、新西竖河,主要包括岸坡整治、河道护岸、河坡清杂、河坡绿化、新建涵管、管线接长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12.800217万元;

2.1.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绿化工程养护期:一年,二级养护。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通过对“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评审认定“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①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工程; ②上述 a、b 条款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拟任项目经理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该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具体情 形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该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一旦中标,投标人须提供该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已经变 更为其他人员的证明材料(原建设单位出具、盖章)方可签订本项目合同协议书,否则《中标通知书》无 效; ③上述第 e 条款不适用于停工后已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复工的情形。

特别提醒: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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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通市****

地址:

南通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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