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改扩建工程(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大碶头粮库拆迁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即代建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智慧粮库、光伏系统、消防、综合管线设计、配套管网、绿化设计、配套道路、室外强弱电管网等(不包含基坑围护和配电房供电设计),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2.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及成果稿,(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 1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改扩建工程(设计)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②或③资质,或由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①②③资质具体如下: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商务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务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时3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象山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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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象山县****
联系人:方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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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