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标段划分、项目标段名称及采砂区概况
序号 | 项目标段划分 | 项目标段名称 | 采砂区名称 | 采区所在地 (乡(镇)村) | 开采河流 | 年度采砂实际 控制总量 (万吨) |
1 | 一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一标段 | 马台乡全河采砂点 | 马台河天猴高速下游2km至起点下游108m区**** | 马台河 | 5.2 |
2 | 二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二标段 | 马台乡琅琊河采砂点 | 琅琊村光丁线桥下游100m至琅琊村光丁线桥下游200m区**** | 琅琊河 | 3.21 |
3 | 三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三标段 | 马台乡丁家桥采砂点 | 大平田马台河瑞清线公路桥上游664m至瑞清线桥上游约500m区**** | 马台河 | 5.2 |
4 | 四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四标段 | 平村乡民乐河烂瘫采砂点 | 烂瘫小桥下游30m至民乐河(临翔段)出境口上游450m区**** | 民乐河 | 3.63 |
5 | 五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五标段 | 圈内乡宁安河采砂点 | 宁安河可采区起点下游430m至580m区**** | 宁安河 | 1.2 |
6 | 六标段 | 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六标段 | 南美乡勐勐河采砂点 | 勐勐河坡脚村段。 | 勐勐河 | 10.5 |
本项目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中标标段配备的租赁机械及机械操作人员须唯一对应该标段,投标人须自行在中标标段采砂点负责落实好租赁机械停放场地和采砂点开采的砂石原料堆放场地。
(二)机械租赁要求
1.租赁机械配置最低要求:1台挖掘机(斗容量不低于0.3m3)、1台装载机(斗容量不低于0.5m3),且须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租赁机械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租赁机械可为投标人自有或承租的。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中标人租赁机械及机械操作人员须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到采砂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并确保租赁机械性能良好,能正常有效运转,不得出现窝工。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租赁机械操作服务,负责租赁机械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3.中标人自行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和维修维护保养,按国家规定购买租赁机械和操作人员相关保险。自行在采砂点落实好租赁机械停放场地,自行保管好租赁机械。
4.中标人须在采砂点负责落实好采砂点开采的砂石原料堆放场地,并负责保管好开采的砂石原料,不得出现偷运偷卖、丢失遗失砂石原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机械租赁期限
1.机械租赁总期限为4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机械租赁期限以每年签订期限为准。
2.若机械租赁期限内出现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出现退出情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3.如中标人每年已严格按照《临翔区河道采砂机械租赁项目(2025年至2028年)第一批租赁合同》约定提供了租赁机械及机械操作人员,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了租赁机械操作服务,确实能履行租赁合同的,招标人给予续签下一年租赁合同。
(四)机械租赁费用及支付
1.机械租赁费用:以开采的河道砂石原料出场方量(最终出场方量以招标人和购买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为准),按中标机械租赁费用综合单价结算给中标人。
2.机械租赁费用的支付: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次月10日前办理上月机械租赁费用结算(经双方共同认定的机械租赁费用不可随意更改),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结算金额。中标人未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五)项目履约保证金
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六标段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各提交6万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二标段、五标段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各提交2万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其他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其他保函时,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机构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为取得项目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确保项目履约保证金在机械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机械租赁期限届满项目履约保证金自然失效。因中标人违约项目履约保证金被提取任意金额后,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恢复至对应标段规定提交的金额。
(六)本项目其他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结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五)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免税免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下同一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部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至****,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临沧项目部(临沧市****2楼)。
(三)各项目标段招标文件费售价:50.00元/套。
(四)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点击登录查看临沧项目部(临沧市****2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506744。
4.投标人以其他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
3.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递交地点,并同时递交经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或扫描版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U盘可退还)。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为:****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
七、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发布,同时在招标人指定公众号公告,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公告信息,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
联 系 人:赵洪猛 陆文甜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