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澄清更正信息
澄清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评审标准;(一)价格评分60分;评审内容”:
(3)有效磋商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且(90%×M≤磋商报价≤97%×M,即90%×M≤磋商报价≤97%×M)后的所有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M为招标控制单价)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统一更正为:
(3)有效磋商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且(90%×M≤磋商报价≤97%×M,即90%×M≤磋商报价≤97%×M)后的所有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M为招标控制总价)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澄清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变更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永丰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18707967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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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丰县****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126.com
3.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