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0.8461%股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15:58:23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0.8461%股权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信息发布网站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期满日期 | **** | ||||||
信息预披露 起始日期 | —— | 信息预披露 结束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安徽省蚌埠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集成电路制造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 | ||||||||
法定代表人 | 喻磊 |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亿元 | ||||||||
企业性质 | 国有参股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集成电路制造 | ||||||||
企业资质 | 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8NT2BM6K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职工人数 | 224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放弃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安徽鑫研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27.0000% | |||||||
2 | 芯的(上海)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20.7123% | |||||||
3 | 上海闪阅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2603% | |||||||
4 | 10.8461% | ||||||||
5 | 安徽赋能半导传感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
6 |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816% | |||||||
7 | 上海拟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3151% | |||||||
8 | 广东合陆半导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4521% | |||||||
9 |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 1.8326%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次审计报告 | ||||||||
****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33 | -****.73 | -****.66 |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04 | ****.70 | ****.34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 | 0 | -****.49 | -****.8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42 | ****.27 | ****.1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蚌埠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54280.93 | 154106.1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2838.61 | 102838.61 | |||||||
净资产(万元) | 51442.32 | 51267.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97.57 | ||||||||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 |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无 | ||||||||
内部审议情况 | 同意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0.8461%认缴未实缴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需承担实缴义务,其对应认缴出资数额为35510.14万元。(其中10846.10万元为工商注册认缴出资额,24664.04万元为资本溢价)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3、该股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之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受让人承担,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 ||||||||
瑕疵告知 |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做好尽职调查,主动查阅相关审计、评估、财务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方提出询问,并以转让方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兵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
单位性质 | 国有独资 | ||||||||
类型 | 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2080M | ||||||||
经营规模 | 中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846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8461% | ||||||||
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2025年第8期管委会会议纪要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支付至交易机构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2 | ||||||||
账户信息 |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缴纳信息具体以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 ||||||||
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 11日9点 | ||||||||
交纳方式 |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 ||||||||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 受让人:缴清成交款后原路退回 未成交: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户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调整转让条件后,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 ||||||||
受让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报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 ||||||||
报报名方式 | 竞买人自备电脑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https:****)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 ||||||||
操作相关链接 |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收费标准》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 ||||||||
报名资料 | 法人(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须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清晰、完整、合法有效,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同意收购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0.8461%股权的投委会决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决策文件 |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网络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9:00至****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 ||||||||
成交确认书的领取 | 1、《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也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 ||||||||
股权的交割 | 受让人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缴清成交款(含税)、交易费后,即可办理股权变更,转让方协助办理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时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 ||||||||
六、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 |||||||||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报名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交易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联系方式****。 2、转让方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s:****.cn/),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让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七、免责条款 | |||||||||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 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转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八、责任和违约处理 | |||||||||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不足的转让方有权追偿。 1、成交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成交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成交人不按约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4、成交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交易费的; | |||||||||
九、交易手续费 | |||||||||
本项目无交易费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网址 |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 | ||||||
系统技术支持 | **** | ||||||||
附件(已签章).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