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范围:2.3 特许经营内容与方式: (1)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分项工程和其他工程,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2)运营内容:项目公司运营服务范围(包含拟利用的北外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①路面养护; ②路基养护(包括但不限于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边沟、排水沟等的养护); ③隧道、桥梁、涵洞等的养护; ④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 ⑤绿化工程的运营维护; ⑥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的运营维护,以及收费管理及运营维护设施的修复养护工程。具体维护清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合作双方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 (3)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质量评定为优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稳定目标:不因施工影响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事件;环保目标:无环保事件发生。项目维护标准: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运营养护标准;公路服务水平标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服务水平不低于三级服务水平;建设质量目标: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第3.5.1条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性质、沿线地形、交通量预测结果、通行能力分析和服务水平评价结果,考虑到当设计速度为60km/h时,行车道宽度为3.5m,可满足交通需求,本着节约土地资源及投资造价的原则,本项目主线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标准。 (4)本项目运作模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 (5)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招标人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内 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 (6)本项目项目总投资7.807891亿元(已包含利用北外环工程的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由政府方以申请的车购税资金出资49%,由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51%;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占总投资80%,除政府方支持的建设期投资补助(车购税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公司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 (7)特许经营期为26年,其中:准备期5个月,建设工期2年、运营期23年7个月(含收费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