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
3.项目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506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506000.00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中卫市****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合同约定 |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时间:2025年 5 月 12 日至2025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中卫市****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标开标室(中卫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卫市****
联系方式:0955-706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闫芳
地址:中卫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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