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青莲路支路-横一路道路工程(EPC)-路基土石方劳务
2.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的第11页“三、综合评分”的公司业绩要求修改为:“自****以来(以竣工报告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土石方工程业绩或土石方工程有关劳务施工业绩的得6分,满分6分。”
(2)招标文件的第11页“三、综合评分”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自****以来(以竣工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土石方工程业绩或土石方工程有关劳务施工业绩的得6分,满分6分。”
(3)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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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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