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就治理智效引擎管理咨询及应用建设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公开征集本项目供应商,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治理智效引擎管理咨询及应用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范围
(一)项目概况
能源集团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或“集团”)独资子公司,系福建省大型国有企业。能源集团截止2024年末直接控股31家企业、参股24家企业,是集团重要筹融资和股权管理平台。由于参股控股企业繁多,企业治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管理业务数量众多,管理难度较大。
为响应能化集团对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升级的要求,能源集团基于目前管理工作的需求,选取公司治理领域,进行智慧赋能的探索,推动内控成果在数智化上的固化升级,呼应监管AI+和集团管理创新要求,形成一套在集团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内控体系优化升级经验。
(二)服务范围
智能化应用需覆盖能源集团本部对持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业务的日常管理应用。围绕内控体系中公司治理领域,进行模型设计及优化,包含指标名称、指标逻辑、应用场景、规则依据等内容,围绕十四个业务类型构建65个以上业务模型,借助模型逻辑规则,对数据进行分析,提高对持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管理各环节的处理效率与质量。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
五、交付验收时间
供应商需于****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具体阶段的工作成果及交付期限依据合同约定。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选的,需持有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且相应民事责任由上级法人单位承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供应商近两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无被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四)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政府官方网站列入黑名单等。
(五)具有管理咨询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资质。
(六)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二)各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能源集团。
(三)响应文件分为技术和商务报价两个部分(响应文件的具体构成和要求详见附件),须分开密封盖章并在信封表面明确基本信息,响应文件纸质版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均需加盖公章。
(四)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参选方案,且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的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全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选。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八、评审方式
(1)各供应商派人于****9时至能源集团进行现场展示,演说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公司优势等,各供应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在能源集团开展评审活动。
九、付款方式
中选供应商(乙方)与能源集团(甲方)签订合同,分阶段付款。即:
(一)首期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二)进度款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智能应用建设)的功能开发、测试及本地化部署,经试运行通过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
(三)验收款
项目成果完成最终验收后,经甲方出具《项目成果验收确认函》,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5%。
(四)运维质保金:乙方交付本项目全部成果,完成最终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提供智能应用的软、硬件运维服务,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
十、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对未中选供应商不作通知和原因解释,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不予退还。
(二)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权根据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对含义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三)本项目禁止供应商相互串标、围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应商报价资格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雷清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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