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
(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
1、原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调整修改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5-1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19 23:59:59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9095/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中的涉及的“有关单位审核”、“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审核机构审核”均同步修正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单位)审核”。
本补充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9095/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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