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及《丽水市****
1.报价人资格要求:具备沉船打捞及水上应急处置能力的公司。
2.主要工作内容:开潭电站闸室上游无主沉船的应急打捞及打捞后沉船无害化处置工作。
3.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下浮率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根据上报的打捞方案,由直属中心招投标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4.竞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形式,费用=按竞价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5%-10%(超出范围视作无效)。
5.竞价控制价:打捞沉船及无害化处置27500元。
6.质量要求:按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及打捞方案(材料要求见附件)于****17时00分前送达到点击登录查看港航科,报价函同时包含报价(下浮率)、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项目业绩。
如需现场勘察,请联系****何宗骏,勘察联系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3:00之间。
7.情况说明:3月27-28日开潭电站开闸发水,南明湖水位大幅下降。在航道现场巡查时发现开潭电站闸室上游左岸靠船墩边有一艘废旧沉船(船长约25米,宽4米,标高约40.0米,南明湖常水位47.5米)。4月9日我中心在丽水日报发布公告,现30日公告期内无人认领,确定为无主船只,由我中心代履行处置。
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301办公室,联系人:何宗骏,电话:****。逾期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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