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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 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施工)设计路线全长1.32km,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安边街与迎宾大道平交口处,路线向北与同盛街平交,终点位于迎宾大道与中山路平交口处。该项目全线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指标参考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41.5m,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 60km/h。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新建涵洞 6 道,全线设置平面交叉 6 处,均为公路平面交叉。全线设交通标志 28 块,其中单柱式 12 块,悬臂式 16 块。设置仿瓷高亮双组份标线 2527.5 ㎡,轮廓标 106 个,道口标柱 24 根,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 21 块。
工程地点: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农场。
2.询价标的详情:
名称 | 工程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月) | 单班含税单价(元/月)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皮卡车 | 服务用车 | 月 | 1 | 6 | 11500 | 69000 | 3%专票 |
合计 | 69000 |
备注:
1、报价为固定价,报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司机工资、含副油维修费用,无调遣费,不含燃油。
2、付款方式:经过双方确认的机械运行记录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每月15日进行结算,由承租方财务人员挂帐,视承租方资金情况进行支付,每次付款前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相应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要求:机械设备按到场施工情况登记,支付时由出租方提供每台机械的台班信息、费用、银行卡号(承租方代付该机费用),机械租赁费分多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完成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机械台班信息核实每台机械租金到手情况,如出租方存在扣留情况,承租方将不予支付第二笔机械租赁费,待出租方改正后,承租方继续支付下一笔机械租赁费。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利水电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利水电集团相关项目。
(3)分包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加入分包队伍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确定分包队伍负责人及机械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以上需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附件,投标文件无效。(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另做PDF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请勿上传在投标文件内)
(4)投标人必须有相关资质(劳务、专业),且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结果顺延至第二推荐中标方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需求组织:点击登录查看
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
(S718 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