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阳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30:00。
将商务要求中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6人,其中厨师2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4人。更改为: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7人,其中厨师2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5人。
将商务要求中12、考核办法: (1)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更改为:12、考核办法: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